《表二:地方层级文件 (1)》
通过对上列表格信息的观察,不难看到,虽然在文件层级、类型上仍有所不足。但随着近年来家事审判改革的推进,无论是中央层级的文件或是地方性文件均对家事审判中的执行机制有所涉及,并已在文件规定与实务操作中形成了以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社工部门、民政部门与妇联组织为主的执行主体搭配,以及包含人身保护令与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判决、裁定、调解在内的执行客体范围。(2)而在执行的方式、保障措施等方面亦有着令人瞩目的发展。因此,可以说,现阶段对家事审判中执行机制的构建是有其积极意义的。然而,也不可否认,相较于中国家事审判构建的需求而言,这一状况仍有其难以忽视的缺陷,具体可归结如下:
图表编号 | XD0023175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8.09.30 |
作者 | 吕子逸 |
绘制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