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青岛市、浙江省、上海市罕见病药品的资金来源及保障范围[30]》
我国实施基本医疗保险之后,显著提高了患者的医疗可负担程度。但相比于常见病来说,罕见病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较低,医疗负担依然很重,而且城乡居民在医疗保障水平上也呈现出不均衡性。此外,罕见病药品的高昂定价与医保准入之间存在矛盾,如何平衡药物可及与医保基金可持续发展,是卫生领域公共治理的一大困境。自2005年起,上海市、青岛市、浙江省相继探索了独立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罕见病药品保障模式,一定程度上帮助患者缓解了支付问题(表6)。
图表编号 | XD00228909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6.08 |
作者 | 唐彦、张学杰、刘鑫、梅丹、付强、李建涛、张谦、张鹏霄、左玮、张波 |
绘制单位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剂科、青岛市黄岛区人民医院药剂科、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剂科、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剂科、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剂科、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剂科、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剂科、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剂科、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剂科、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剂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