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样品有关物质分析(n=3,x±s)》
“-”表示无数据
有关物质测定结果表明,湖南千金湘江药业有限公司仿制片与原研片有关物质一致,检出的已知杂质Ⅰ含量与原研片检出的含量相当。广西大海阳光药业有限公司有一批次检出未知杂质,且含量>0.2%,其他企业各批次检出的杂质Ⅰ含量偏高,但总体结果均符合《中国药典》[1]规定限度(杂质Ⅰ不得超过1.0%,其他各杂质总和不得超过1.0%),具体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228801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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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8.28 |
作者 | 陈珉珉、唐小鹏、吴泽君、刘水平、王希 |
绘制单位 | 湖南省株洲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湖南省株洲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湖南省株洲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湖南省株洲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湖南省株洲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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