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跨所有制并购与民营企业避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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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所有制并购能否抑制民营企业的避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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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为全样本OLS回归结果。列(1)和列(2)未加入控制变量,仅仅控制了行业和年份固定效应,可以发现ETR与Trans的回归系数为0.026,在1%水平上显著,也就是说,跨所有制并购后,民营企业承担的实际税率有所上升。继续观察TRD与Trans的回归系数为-0.020,在1%水平上显著为负,即民营企业的名实税率差显著降低。由此则表明跨所有制并购对民营企业避税行为具有抑制作用,H1a得到验证。可见,在民营企业跨所有制并购影响其避税行为的过程中,资金困境纾解所产生的避税抑制效应占据更主要地位,而民营企业政治身份转变对避税行为的催化效应则相对较弱。在列(3)和列(4),回归模型中加入相关控制变量,结果也保持不变。从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可知,民营企业规模越大、总资产周转率越快,跨所有制并购对其避税行为的抑制作用就越好,这也符合事实逻辑和上文理论推演的结果。正如资金供给假说所指,民营企业的避税行为与其所面临的融资约束及资金不足紧密相关,而跨所有制并购能够抑制避税行为的原因之一,也在于身份转换后的民企融资成本得以降低,融资能力得到提升,大企业或资产周转率更快的企业在这方面显然更具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