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分组差异检验:跨所有制并购能否抑制民营企业的避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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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所有制并购能否抑制民营企业的避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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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分别在10%、5%、1%水平上显著,下同。

表3为分组差异化检验结果。依据民营企业是否进行跨所有制并购将全样本划分为跨所有制并购子样本(Trans=1)和产权内并购子样本(Trans=0),通过均值差异t检验来考察两个子样本在并购前、后避税行为上有没有显著差异。结果如表3所示,在并购之前,跨所有制并购子样本中,企业实际税率ETR的均值为0.148,而在产权内并购的子样本中,ETR的均值为0.155,两者没有显著差异;同样,在并购之前,两个子样本中名实税差(TRD)的均值也没有显著性差异。然而,在并购之后,无论是企业实际税率ETR还是名实税差TRD,在跨所有制并购子样本和产权内并购子样本中,有1%和5%水平上的显著差异。可见,跨所有制并购导致民营企业的实际税率有所提高,而名实税差却显著减小,表明其避税行为有所抑制、避税程度降低,初步证明了本文的H1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