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工具变量法下政府补助与企业避税行为》
首先,运用工具变量法设计模型(3)和(4)重新检验研究假设H1。参考汪秋明等(2014)、王克敏等(2017),本文选用产业政策(IND_Policy,具体衡量参考陈冬华等 (2010)、陆正飞和韩非池(2013)) 、上一期政府补助(L_SUB)作为企业所获政府补助的工具变量,通过模型(3)得到政府补助的拟合值(LNSUB2),然后代入模型(4)。结果如表6第(1)-(2)列所示,受到产业政策支持、上一期获得政府补助额越高的企业当期政府补助额越高,而接受政府补助额越高的企业当期避税动机越低。
图表编号 | XD0028946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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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03 |
作者 | 邓博夫、刘佳伟、吉利 |
绘制单位 | 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