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企业避税与下期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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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助是否会影响企业避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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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限于篇幅问题,本文没有列示其他控制变量的实证检验结果,如有需要可向作者索取,下表统同。

通过模型(2)得到表5的实证结果,控制政府补助在时间上的连续性后发现,企业当期避税程度与其下期所获政府补助呈显著负相关关系,从而说明,企业当期有着良好的纳税行为时,政府下期给予企业的补助额度会有所提升,这不仅与现有相关研究结论较为一致,如陈冬等(2016)在研究了国有企业具有“逆经济周期支持”效应后发现,经济下行时国企避税程度的降低会使得政府提高对其下期的补助额度以作为回馈,同时也与现实相符,例如博爱新开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109)曾因积极履行纳税义务获得政府颁发的“纳税突出贡献奖”并收到配套奖金(计入政府补助)61 000元;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328)同样因积极履行企业纳税义务而获政府额外纳税奖金(计入政府补助)120 000元,类似案例广泛存在,从而有效说明了企业与政府间存在着利益互惠关系,而当企业选择与政府间保持利益互惠关系时就会得到政府通过政府补助为手段的嘉奖,相反,企业打破与政府间的利益互惠关系时则会导致政府降低补助金额。因此,政企间的利益互惠是动态连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