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试点碳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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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碳市场交易管理对比分析及经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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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所有市场参与方都采用收盘价进行结算,因为其计算比较方便,而且能比较准确地代表交易标在一天交易结束后的价值[5]。在国内试点碳市场中,由于离履约截止日较长的时间内其流动性相对较差,各市场均存在因较少量极端价格成交而导致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况。试点碳市场价格异常波动部分示例如表5所示。为了避免这种情况,许多试点碳市场都对收盘价机制做出了调整。其中,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于2018年7月31日把收盘价机制从“挂牌点选当日所有成交的加权平均价”改为“当日挂牌点选成交数量小于100t(含)时,收盘价以当日开盘价为收盘价;当日挂牌点选成交数量大于100t时,收盘价为挂牌点选当日所有成交的加权平均价”,该机制能有效避免上述情况。在实际交易情景中,数百吨、甚至1t的交易价格显然无法代表市场预期的改变,但能使收盘价产生较大幅度的波动,甚至导致收盘价和市场预期脱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