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我国试点碳市场的配额分配方法汇总》
随着“五市两省”碳交易试点先后启动,我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构建有了实质性进展[12]。由于我国现正处在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建立初期,各试点碳市场都采取了无偿模式分配配额,采用的配额分配方法如表2所示,除重庆市采取自主申报的分配方法外,其他试点均采用了基准线法和历史法相结合的方式。对于新建设施,均采取基准线法。其中纳入油气开采行业的试点碳市场较少,仅有天津碳市场纳入了油气开采企业,采用的配额分配方法为历史总量下降法。
图表编号 | XD00174726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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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20 |
作者 | 郭雪飞、孙洋洲、刘强、于航、丁一 |
绘制单位 | 中海油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中海油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中海油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中海油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中海油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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