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我国试点省(市)碳市场运行情况》
注:除特别说明,减排目标是指2020年排放强度与2015年相比的下降值(即“十三五”目标)。资料来源:作者整理
201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广州)、湖北、深圳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2013年6月,深圳率先启动碳交易;2016年9月,福建省为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加入碳交易试点。目前,8个试点地区覆盖了电力、钢铁、水泥、建筑、交通运输、石油化工等行业超过3200家重点排放企业,整体履约良好,低碳意识不断提高,实现了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下降”。2018年我国试点省市碳排放权交易平均价格为21.3元/吨;截至2018年底,我国碳市场累计成交量接近8亿吨,累计成交额超过110亿元(我国试点省市碳交易价格见图1,试点碳市场运行情况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17186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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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1.20 |
作者 | 宣宇 |
绘制单位 | 河北经贸大学京津冀一体化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