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股票质押式回购和融资融券业务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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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质押式回购和融资融券业务财务影响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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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质押式回购和融资融券同为证券公司融资类业务,证券公司需评估融入方资质和质押担保物情况,以此为基础确定融资额度和利率等合同要素,若融入方出现信用违约行为,证券公司可依据合同约定处置担保物实现债权兑付(杨玉成,2019)[1]。虽然两项业务的性质相似,但是在业务实施和管理方面,二者有诸多不同点,表1为业务对比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