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进一步检验:盈余管理同群效应非对称性(2S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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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墨者黑:盈余管理同群效应与股价暴跌风险研究——基于沪深A股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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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分别表示在1%、5%、10%水平上显著,括号内为z值。

为了进一步探究行业中盈余管理程度同群效应的影响因素,本文将从行业竞争程度的外部视角与企业属性和财务特征的内部视角进行探究。本文借鉴Gaspar等(2006)[36]研究,使用行业竞争程度,即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HHI),度量企业所面临的竞争程度,并根据当年同行业中位数分为高竞争程度组与低竞争程度组;根据上市公司的产权性质分为国有企业组与非国有企业组,探寻产权性质对行业同群效应的影响;使用账面市值比度量上市公司的成长性,并根据当年同行业中位数划分为高成长性组与低成长性组,各组的回归结果见表6。其中,高竞争程度组的回归系数为0.561,在1%水平上显著正相关,与低竞争程度组的回归结果存在较大差异,意味着竞争程度高的行业中更可能存在竞争性模仿机制。在产权性质的分组检验中,国有企业组的回归系数为0.386,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正,非国有企业组的回归系数为0.707,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表明国有企业因面临较高的监管水平,经理人在决策时将着重考虑模仿行为的代价。在成长性的分组检验中,两组的回归系数显著性水平差异较大,意味着高成长性企业因具备更强的生命力,通过常规的经营活动能够达到承诺的业绩水平,不必借助盈余管理粉饰业绩,而低成长性企业面对盈余管理同群效应时更容易动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