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制度状况类型与建设方向》
除了总结出的十三个应当坚持的制度体系外,要使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还要求不断改进和完善我国国家治理体系与制度执行体系。尤其在协调各方面推进现代化过程中,国家治理的制度现代化还存在着若干不足,需要健全、完善、改革、发展、创新。通过考察制度的有效性和合法性两个基本维度的情况,可以对制度运行状况进行类型学分析(表2),从中可以发现,要实现制度有效性和合法性的双重目标,必须注重加强有效的非正式制度的制度化、空转制度的重塑以及空缺制度的弥补与构建,《决定》也正对此做出了规划与部署。
图表编号 | XD00219543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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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0.16 |
作者 | 赵洲洋 |
绘制单位 |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法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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