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分企业所有制类型的估计结果与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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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市场化促进了企业部门结构性去杠杆吗——来自中国制造业企业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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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企业所有制类型的回归结果如表5所示:列(1)报告了金融市场化对国有企业杠杆率的影响,从回归结果来看影响并不显著,说明当前金融市场化程度对国有企业去杠杆的影响有限,这与我们之前所讲的国有企业贷款存在预算软约束等“非市场化”原因有关。列(2)至列(5)报告了金融市场化对不同盈利能力区间的非国有企业杠杆率的影响结果。当企业的盈利能力低于-0.022时,金融市场化对企业的杠杆率影响为负;当企业的盈利能力高于-0.003时,金融市场化对企业杠杆率的正向影响在1%的统计水平下显著。这表明对于非国有企业而言,金融市场化在跨企业的资源配置中起到了明显的作用,即将盈利能力弱企业的资源更多地配置到了盈利能力强的企业,该作用有助于非国有企业结构性去杠杆。因此,从分企业所有制类型的回归结果中可以得出,推进金融市场化改革有助于非国有企业实现结构性去杠杆的目标,但是就目前的金融市场化改革进程而言,还达不到纠正“非市场化”因素导致的跨企业资源错配的程度,国有企业部门去杠杆仍然任重而道远。这也是为什么我国企业部门杠杆率高企,并呈现出明显的结构性特征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