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部分省级层面干部容错纠错制度文本情况》
建立干部容错纠错机制,对激励干部作为、体现组织温暖、优化干部管理并进而推动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4]国内学术界关于容错纠错问题的研究成果较为可观,对干部容错纠错制度的基本内涵、理论基础和实践路径等作出全面探析,取得了显著成绩。然而,现有文献多是高度规范的综合性研究,对政策文本的系统分析不足。本文以省级层面颁布的容错纠错相关文件为研究对象,剖析现行干部容错纠错制度的逻辑结构与主体内容,探究干部容错纠错制度效能发挥的制约因素及优化对策。制度文本搜集主要依据三个原则:第一,制度文本与容错纠错紧密相关。第二,发文单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省级党政机关在干部容错纠错制度体系建设中发挥着承上启下与探索创新的关键作用,是推动干部容错纠错制度制定与实施的基本主体。第三,发文时间为党的十八大以后,包含决定、意见、办法、通知等类型。笔者逐一查阅了十八大以来省级层面出台的容错纠错相关文件,经过样本筛选,最后确立了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3份容错纠错制度作为研究样本,其中,18份以意见的形式出台,4份以办法的形式出台,1份以方案的形式出台(参见表1)。运用Nvivo11.0对制度文本进行定性定量综合分析,对每一个文本进行逐字、逐词与逐句阅读,分析关键词的频率。
图表编号 | XD00219328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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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9.10 |
作者 | 何丽君 |
绘制单位 |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教研部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