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9 营改增政策实现的财富分配效应与价值创造效应》
注:***、**、*分别表示在0.01、0.05和0.1的水平上显著。
(4)删除第一批和第三批试点企业样本。营改增政策按照不同时间和地区分三个批次进行推广,有可能导致最后一个批次的对照组较少,导致DID结果出现偏误。因此在稳健性检验中,本文删除2012年和2014年实施营改增的样本对本文假设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如表9所示,模型(1)中post的系数为0.032(t=2.58),在1%水平显著,表明营改增政策实施后,试点企业全要素生产率显著增加;模型(2)中交互项post×tax burden的系数为-0.035(t=-1.86),在10%水平显著;模型(3)中交互项post×assets turnover的系数为0.092(t=5.36),在1%水平显著,与前文实证结果一致。
图表编号 | XD00218525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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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1.31 |
作者 | 谢获宝、惠丽丽 |
绘制单位 |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