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营改增的减税效应检验结果》
注:括号内为t值,***、**、*分别表示在1%、5%、10%的水平上显著,下同。
加入税收征管强度变量的模型2检验结果见表5,第(1)、(2)、(3)列为分别针对全样本、服务业、非服务业样本做的实证检验结果。根据表5,加入税收征管强度后,并不影响前文中营改增减税效应的研究结论。税收征管对减税效应的影响,全样本和服务业样本下税收征管对企业税负并未产生显著影响,与现有研究结论一致(范子英?等,2017)。而对于非服务业,税收征管强度对企业税负产生了显著的正向影响,即税收征管强度的提高能够增加企业税负。观察营改增变量系数的变化,能分析出税收征管对营改增减税效应的影响。结合表4检验结果,未考虑税收征管时营改增对非服务业减税效应系数为-0.018,而加入税收征管强度后,营改增减税效应的系数变为-0.017,减税效应略有降低,意味着税收征管强度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营改增对非服务业的减税效应,验证了本文的假设H2。然而,需要正视税收征管强度对营改增减税效应的抵消作用,加强征管与实施减税并不是矛盾的对立面。规范税收征管、提高税收征管的信息化水平意味着堵塞税收漏洞、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应收尽收,有利于公平税负、优化税收征管环境和税制改革的有效推进。
图表编号 | XD00155019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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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8.01 |
作者 | 曲丽泽 |
绘制单位 | 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