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多水平结构方程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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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欺负与青少年外化问题关系的“健康环境悖论”:敌意性归因的中介作用》
注:个体受欺负水平进行了组平均中心化处理,班级平均受欺负水平、班级人数进行了总平均中心化处理。σ2表示个体水平的残差方差,τ00表示随机截距的残差方差,τ11表示随机斜率的残差方差。
为考察班级平均受欺负水平在受欺负与外化问题间的调节效应,在个体水平模型的基础上,加入班级平均受欺负水平等班级水平变量作为调节变量,构建模型M2。如表2中M2所示,班级受欺负水平对外化问题的预测作用不显著(b=0.094,SE=0.056,p=0.094),班级平均受欺负水平和个体受欺负水平的交互项显著预测外化问题(b=–0.263,SE=0.110,p=0.017)。班级水平的变量解释了外化问题21.91%的班级水平的变异,解释了个体受欺负经历-外化问题的斜率43.38%的变异。根据Aiken和West (1991)的建议,分别考察班级平均受欺负水平平均数±1个标准差时,个体受欺负经历与外化问题的关系。如图2所示,简单斜率分析发现,在平均受欺负水平较高的班级中,受欺负与外化问题的关系相对较弱(b=0.035,SE=0.013,p=0.005);但平均受欺负水平较低的班级中,个体受欺负经历与外化问题的关系更强(b=0.101,SE=0.025,p<0.001)。进一步比较发现,在平均受欺负水平较低的班级中,受欺负者与外化问题的斜率显著大于平均受欺负水平较高的班级中二者的斜率(b=0.066,SE=0.027,p=0.017)。这些结果表明,班级平均受欺负水平缓冲了个体受欺负水平与外化问题的正向关联,支持了“健康环境悖论”的假设。
图表编号 | XD00213415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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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2.01 |
作者 | 刘晓薇、潘斌、陈亮、李腾飞、纪林芹、张文新 |
绘制单位 | 山东师范大学儿童青少年发展研究院山东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山东师范大学儿童青少年发展研究院山东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山东师范大学儿童青少年发展研究院山东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山东师范大学儿童青少年发展研究院山东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山东师范大学儿童青少年发展研究院山东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山东师范大学儿童青少年发展研究院山东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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