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上海市中小学教师师德与育德能力培训(职务培训)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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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与育德能力一体化建设的区域样态——以上海地区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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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培训针对新任教师,初级、中级职称教师以及高级职称教师的“师德与育德能力”培训展开。上岗一年内全体新任教师的培训由上海市教师专业发展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委托上海市师资培训中心具体管理和指导各区教师培训部门的组织实施。以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为载体,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职业感悟与师德修养、课堂经历与教学实践、班级工作与育德体验、教学研究与专业发展等四大板块、18个要点等专题,目的在于帮助新教师尽快适应岗位要求,明确岗位职责。初级、中级教师的培训则由各区教师培训部门和学校组织参照《标准》组织实施,旨在通过职业理想教育与教师专业发展、日常教育教学中的实践问题研究、心理素质培养等专题培训,使教师坚定信念,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掌握在学科教学和课外活动中实施“两纲”的基本方法,加强人文知识积累。高级教师(含正高)的培训主要由各区教师培训部门和学校组织实施,主要是通过职业理想教育与教师专业发展、日常教育教学中的实践问题研究、心理素质培养、学科教学和课外活动中实施“两纲”和“提升计划”的专题性研究以及人文素养培养等专题培训,使教师完善自身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养和育德能力。(相关培训内容参阅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