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合作式制衡条目数及引用语举例》

《表6 合作式制衡条目数及引用语举例》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中国本土文化情境下的内部控制模式探索——基于明代龙江船厂的案例研究》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注:作者根据《龙江船厂志》整理。

我们发现,船厂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中,大量的应用了诸如职责分离、轮岗、记录与凭证、审核与复核等一系列控制措施。此外,船厂中还应用了一种连带责任机制,通过赋予具有信息优势的人以监督责任来推动舞弊信息的曝光,使彼此之间形成相互监督。如在船只修造中,“铁作”与“撚作”是紧密衔接的先后两道工序,“铁作”即入铁钉,规定是“一尺三钉”,但古代的铁钉价值比较高,铁钉经常会被该工序的工匠私自克扣,导致船只用钉“不足”。为了蒙混过关,“铁作”工匠会“钻孔虽密,入钉则疏”。此后,只要经过“撚作”工序,用钉不足的舞弊行为就会被掩盖,“一经撚过,无复可辨”。由于“撚作”是“铁作”紧接着的一道工序,因此对于“铁作”工匠的舞弊行为,“撚作”工匠是最先且最能够观察到的,具有充分的信息优势,而外部的人如监督作头则较难获得这一信息。因此,为了对“铁作”工匠形成舞弊行为的曝光威慑,增加其舞弊的成本,船厂规定“撚作”工匠对“铁作”工匠负有连带责任——“撚作”工匠发现“铁作”工匠偷工减钉,就必须要举报,且举报有奖,若是“互相容隐”,就“一体处治”。这使得组织内部的人形成互相监督、自我管理的约束机制。连带责任机制充分利用了每个人的信息资源,促进了组织内部信息的传递与流通,在中国古代,是一种比较有效的机制安排(张维迎、邓峰,2003)。我们可以将其理解为一种合作式制衡,表现为船厂内部不同层级、部门和岗位之间的相互合作与协调行动去完成同一事项。合作式制衡,典型的如集体决策的“会同”等,可以打通职能部门之间的边界减少内部掣肘,实现协同机制提高内部控制效率,这亦是与西方内部控制的不同之处。相关条目有27项(见表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