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2008-2013年不同给付方式下保险给付金额数量单位:欧元》

《表1:2008-2013年不同给付方式下保险给付金额数量单位:欧元》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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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长期护理保险改革的成效及启示——以三部《护理加强法》为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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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姚岭珍:《德国社会保障制度》,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德国《护理加强法》I,见www.pflege.de

《护理发展法》规定,在护理期间,雇员有权获得最长六个月的完全免于工作或仅工作部分时间,以照料需要照料的近亲。2011年的《家庭护理时间法》进一步规定,在照料家人情况下,雇员可以将每周工作时间减少到15个小时,这种状态最多可以持续两年,此外,员工可以申请增加家庭照料期间的工资。这种增加可以被视为雇主对员工薪酬的预付。在照护阶段结束之后,员工通过减少薪酬的方式来偿还之前增加的那部分薪酬。这样做的目的是保证员工在照护亲属期间的经济状况的可持续性。2014年实施的《更好的兼顾家庭、照护和工作的法案》规定,在突发照料情况,为护理亲属的员工的短期缺勤提供工资替代福利——护理支持津贴。这种短期替代福利被限制在十个工作日,并且由保险基金支付。护理支持津贴总额通常可以达到员工因没有工作而损失的净工资的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