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日本保险给付内容:构建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困境及其解困策略探究》
长期护理保险不同于一般的保险,它对于养老护理服务行业的要求高,需求也大。国外长期护理发展已趋于成熟,在法律法规上对护理的各方面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德国对长期护理的认定标准做出了详细的要求(表1),将需要护理等级分为三度,由轻到重,每一度都有不同标准的看护范围与看护时间。而日本则对长期护理保险的给付内容做了详细的规定(表2),特别是居家服务的内容十分详尽,几乎囊括了所有方式。如此细致入微的服务,且分层、分时间进行的管理照护,必然需要专业护理人员介入。
图表编号 | XD00121001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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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1.30 |
作者 | 朱萌 |
绘制单位 | 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