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异质性检验:区域性优惠政策会降低地方税收努力吗——来自西部大开发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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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性优惠政策会降低地方税收努力吗——来自西部大开发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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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支付对地方税收努力的影响因地区而异[5],西部大开发对地方税收努力的影响也可能因城市级别、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征税能力而存在异质性。因此,本文将样本划分为省会城市、直辖市与非省会城市、经济较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依赖度较高组与较低组分别进行异质性分析。在经济发展水平的划分上,参考贾俊雪等(2016)[31]以人均GDP的中位数为界,将地区划分为经济较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并进一步以不同地级市对中央转移支付依赖度的中位数为界,将地区划分为转移支付依赖度较高地区和较低地区。表6汇报了不同样本组的异质性效应分析结果,其中前4列中的结果显示,西部大开发对直辖市及省会城市税收努力的抑制效应大于非省会城市,对较发达地区的抑制效应大于欠发达地区,结论和乔宝云等(2006)[3]一致。由于直辖市及省会城市(较发达地区)的社会经济资源以及征税能力大于非省会城市(欠发达地区),其在政策优惠中得到的中央转移支付相应也会高于非省会城市(欠发达地区)。本文的样本数据支持了这一说法,直辖市及省会城市得到的转移支付规模为26.15亿元,人均转移支付430.75元/人,高于非省会城市的8.33亿元和335元/人,这就意味着经济较发达地区和城市级别较高的地区可以获得较高份额的转移支付,而转移支付的收入效应与替代效应使得这部分地区缺乏全力进行税收征收的激励。此外,这部分城市往往是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为缩小同东中部地区其他省会或发达城市的长期差距,其也有动力放松税收征管从而培育本地税基,第(5)列和第(6)列进一步印证了这一观点,地方政府转移支付依赖度越高,政策对税收努力的抑制效应也就越强,相反,政策效应在转移支付依赖程度较低的地区并不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