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农户收入与农村相对贫困标准的增加幅度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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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相对贫困变动和分解:2002~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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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整理而得。

增长效应对农村相对贫困发生率变动的正向影响呈递减趋势的原因,笔者认为这有由于农户收入与农村相对贫困标准的增加幅度差决定的。如表4所示,从2002~2007年、2007~2012年、2012~2018年,中间偏下组农户平均收入增加幅度分别为1034.22元、2225.72元和3541.13元,0.4农村相对贫困标准增加幅度分别为901.31元、2080.78元和3348.32元,中间偏下组农户收入与农村相对贫困标准的增加幅度差(0.4标准)分别为132.91元、144.95元和192.81元。同样,中间收入组平均收入与农村相对贫困标准(0.6标准)的增加幅度差(0.6标准)分别为413.15元、885.27元和1471.21元。(1)也就是说,2002~2007年、2007~2012年、2012~2018年中间偏下组和中间收入组农户平均收入增加的幅度大于农村相对贫困标准(0.4和0.6标准)的提高幅度,导致增长效应对农村相对贫困发生率的正向作用在减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