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2 强创业者能力校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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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种能力组态能促进新企业成长——基于fsQCA方法的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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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小刚和李新春(2005)发现创业者能力各个维度对新企业成长的影响差别不大。因此,本文平均创业者能力各项指标的权重,根据编码数量在该案例的权重比和文本分析等进行1~5打分,总分值范围为4~20。(1)林嵩和徐中(2013)发现在大部分的测量指标上,创业者能力的得分要优于组织能力的得分。在实践中,我们也可以观察到创业者能力很强,例如乔布斯、马云等。因此,本文对强创业者能力的锚点设置在四分位基础上,适当提高了创业者能力的门槛。最终确定强创业者能力集合的锚点为17、13.5和11 (见附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