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8 政府减税、地方政府创新激励与企业风险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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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减税有助于提升企业风险承担吗——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
注:括号内为t值;***、**、*分别表示1%、5%、10%的显著性水平。
表8为地方政府创新激励对政府减税与企业风险承担之间关系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在地方政府创新激励动机较弱时,政府减税(Tax)与企业风险承担(Risk T1、Risk T2)的相关系数均不显著;而当地方政府创新激励动机较强时,政府减税(Tax)与企业风险承担(Risk T1、Risk T2)的相关系数在10%水平上显著为负,即政府减税显著提升了企业风险承担。以上结果说明,在地方政府创新激励动机较强的情况下,能够通过税收政策弹性调节促进政府减税治理效应的发挥,激励强创新性、高风险性和长周期性的项目,从而有利于提升当地企业风险承担。
图表编号 | XD00202531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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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1.25 |
作者 | 周晨、赵秀云 |
绘制单位 | 山东政法学院商学院、天津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天津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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