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政府补贴、风险投资与企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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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投资对政府补贴的创新激励有效性的影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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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括号内为t值;***、**、*分别代表在1%、5%、10%水平上显著。下同。

当政府实施补贴时,风险投资机构对企业创新行为影响的回归结果见表3,本研究分别将研发强度(RD)、发明专利申请数(IV)、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数(U)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数(D)代入回归方程进行检验。由于专利申请数据呈右偏态分布,在回归模型中对其进行了加1取自然对数处理。在表3的模型1中,S×V的系数为正不显著,表明风险投资并没有促进企业更多地将政府补贴用于研发投资。模型2和模型3中,S×V的系数显著为正,表明风险投资能帮助企业更好地利用政府补贴进行创新,增加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产出。模型4中,S×V不显著,这可能是由于我国上市公司整体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数都比较低,重视程度不够或外观设计专利的研发对企业贡献相对较小。政府对企业实施补贴时,风险投资参与有助于提升其创新产出,但对企业创新投入的增加不显著,说明相较于简单地促使企业将政府补贴用于增加研发投入,风险投资更注重帮助企业将补贴利用好,提供增值服务,增强企业研发能力,提高研发产出,特别是发明专利产出,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假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