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3 金融素养对普惠金融的调节作用》
注:***、**、*分别表示系数在1%、5%、10%的水平上显著。括号内为聚类在省级层面的稳健标准误。
为检验金融素养对普惠金融影响家庭消费的调节作用,使用调节效应模型进行回归,结果如表13所示。其中,第1列考察了普惠金融和金融素养对家庭总消费的影响,第2列考察了普惠金融和金融素养对生存型消费的影响,第3列考察了普惠金融和金融素养对发展与享受型消费的影响。回归结果表明,金融素养会调节普惠金融对家庭消费的影响效果。具体而言,在基准模型的基础上引入金融素养变量之后,金融素养对总消费的影响系数为0.0986,且在1%的显著性水平显著,这表明金融素养可以提升家庭消费,与以往研究结论一致;[32]普惠金融和金融素养的交互项系数为-0.0013,且在1%的显著性水平显著,表明金融素养可以发挥调节作用,即随着金融素养水平的提升,普惠金融对家庭消费的促进作用会降低。细分消费结构可以发现,这一调节作用同样成立。本文假设3得到验证。金融素养反映了经济个体对通货膨胀、利率变化等知识的理解和应用能力。金融素养水平越高的经济个体,可以理性预见未来风险和不确定性,在预算内平滑家庭消费,能够约束自身冲动消费和非理性消费;对信息的甄别能力越强,防范金融诈骗的意识更强,可以避免陷入“消费贷”等消费陷阱,从而做出有利于自身的消费决策。[33]因此,金融素养越高的家庭理性消费的可能性更高,导致普惠金融对其家庭消费的促进作用越不显著。
图表编号 | XD00200961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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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2.15 |
作者 | 张梦林、李国平 |
绘制单位 | 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