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价格形成统计表》
注:(1)是根据基准地价或相同区段用地价格确定,(2) 是根据政府的指导价格确定,(3) 是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确定,(4) 是政府、转让方和受让方等多方协商确定,(5) 是其他情况。
湖北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三类:经营性建设用地、宅基地和公益性建设用地。数据显示,各类用地所占比例存在较大的差异。三类用地中,宅基地所占比例最大,普遍在70%以上,公益性建设用地次之,一般在30%以下,经营性建设用地占比最小,一般不超过10%;经营性建设用地、宅基地和公益性建设用地间存在1:6:3的关系(见表1)。该数据反映了两个特点,一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结构存在明显的分化现象;二是对宅基地和公益性建设用地的关注应大于经营性建设用地。
图表编号 | XD0020061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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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4.25 |
作者 | 陈义涛、刘艳芳 |
绘制单位 | 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