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贵州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方式和主体统计》
贵州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包括公开流转和农户自发、私下隐性流转,公开流转主体以村集体联合乡(镇)政府为主导,农户自发、私下隐性流转主体以农民个体为主。根据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关系的不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可分为初次流转和再次流转[16]。贵州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以再次流转为主导,占78.43%(表2)。
图表编号 | XD00172850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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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4.01 |
作者 | 陈远云、罗海波、吴琳娜、董大芳、郭鹏 |
绘制单位 | 贵州省第一测绘院、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自然资源局、贵阳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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