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贵州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收益分配比例》
(%)
贵州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收益分配方式各地存在差异,收益分配标准差异大。初次流转收益分配以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人为主,政府进行一定的收益分享,县级和乡(镇)级所占收益分配比例较高,如思南县、德江县、石阡县的县级收益分配高达60%以上,只有少部分地区村(组)收益分配比例高,如湄潭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出让收益高达90%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表3)。
图表编号 | XD00172850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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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4.01 |
作者 | 陈远云、罗海波、吴琳娜、董大芳、郭鹏 |
绘制单位 | 贵州省第一测绘院、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贵州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自然资源局、贵阳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