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同地并购与异地并购的组间差异检验》

《表5 同地并购与异地并购的组间差异检验》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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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环境、企业并购与产业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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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分别代表在1%、5%和10%的置信水平上显著(双尾)

为进一步验证假设H1b和假设H4b是否成立,表5进行了两独立样本的Mann-Whitney U检验。从中可以看出,除研发投入(R&D)外,其他变量的组间差异均在1%或5%置信水平上显著,说明这些变量在同地并购与异地并购间均存在明显差异。与同地并购相比,异地并购的IUP秩均值较高,说明异地并购对企业产业升级的促进作用更明显,假设H1b得到验证。金融发展水平与并购规模的交互项在1%水平上显著,且异地并购FD*M&A的秩均值大于同地并购,说明金融发展水平对两样本企业产业升级的调节作用存在明显差异且异地并购的调节作用大于同地并购。结合上页表4得出的“金融发展对并购企业产业升级具有正向调节作用”的结论,说明金融发展对异地并购的企业产业升级的正向调节作用大于对同地并购的企业产业升级的正向调节作用,即金融发展水平对同地并购和异地并购企业的产业升级的调节作用存在差异,假设H4b得到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