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积分制运行中的各方参与主体及其行为原则》

《表1 积分制运行中的各方参与主体及其行为原则》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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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制度安排到实际运行:积分制的两难困境及其生成逻辑——基于鄂中T村的调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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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制这种以政府力量推动的社会治理创新,可以较快地动员政府及其各个部门的力量参与到社会治理的过程中。积分制的目的在于努力铸造新的、政治上开放的、创造性的纽带和联合,[14]形成村民共建共享共治的社会治理工作格局,激发基层自治活力,提升基层组织的治理能力。因此,各级政府组织如何参与并相互配合,推动积分制在乡村社会得到有效实施就是各级政府需要解决的问题。就当地实际情况而言,县、乡、村三个不同层级的行政组织成为推进积分制运行的主要行动主体。在我国分级运行的行政管理体制之下,不同的行动主体所处的组织层级和社会环境有所不同,因此具有不同的利益诉求和行为目标。分析各个行动主体的行为选择和行动策略及其相互之间的互动关系能够更好地把握积分制运行的真实情况。根据调研的访谈资料和现实情况,本文将从县、乡、村的主体角色和行为原则两个角度来进行具体分析,如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