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学生参与图书馆服务评价主体及其权重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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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度反馈评价法在高校图书馆学生助理绩效评价中的应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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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高校图书馆学生助理而言,与其相关的评价主体主要包括指导老师、参与图书馆服务的其他同学、服务对象中的师生读者以及其本人。指导老师主要包括图书馆办公室负责学生管理的老师、岗位对口指导老师和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学生工作处、团委等)和各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老师。参与图书馆服务的其他同学是基于相近岗位的同学。服务对象中的师生读者,因为涉及量较大,可进行一定的选择,如流通部的同学可根据其负责的片区,在图书馆管理系统中查阅借阅此片区较多图书的师生,将其作为评价主体;办公室的同学,因为服务内容更多的是馆内馆员,因而可以选择其他馆员作为其服务对象的评价主体;学科服务部的同学,因为学科服务的对象主要是教师,所以可选择接受学科服务的教师作为评价主体等。360度反馈评价法,虽说是不同主体全方位多角度来对被考核者进行评价,但不同主体在评价中的权重是不一样的。因为高校图书馆是为高等学校教学和科学研究服务的,因而对参与图书馆服务的学生评价,一般遵循服务对象评价权重>上级评价权重>同级评价权重>本人评价权重。在具体权重分配上,服务对象占50%,上级占25%,同事占15%,本人占10%。具体如表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