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延付薪酬与影子银行规模》
注:*、**、***分别表示变量在10%、5%和1%水平上显著异于零,下同。
为了清晰展示各家银行关于延付薪酬的执行情况,本文对相关数据进行分年度统计(详细内容参见《管理世界》网络发行版附录附表1)。统计显示:(1)在2010年之前,已有9家银行主动执行延付薪酬,说明部分银行已经提前关注薪酬延付政策在风险防范中的积极意义;(2)2010~2011年是银行执行延付薪酬的高峰期,共有38家银行执行延付薪酬,其中包括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说明银行延付薪酬在较高程度上得到了各家银行尤其是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的积极响应;(3)随着时间推移,执行延付薪酬的银行数量在逐步增加,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延付薪酬在银行业的影响力在逐步增加。但应该注意的是,2010年《指引》颁布后,并非所有银行于当年立即执行延付薪酬政策,若干银行甚至至今仍未执行该政策。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各家银行对延付薪酬政策认识不一,其政策效果有待实证检验。
图表编号 | XD00190634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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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2.05 |
作者 | 王艳艳、王成龙、于李胜、郑天宇 |
绘制单位 |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