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16年中央和地方在公共资源项目财政支出情况》

《表2 2016年中央和地方在公共资源项目财政支出情况》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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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发展中公共资源配置失衡三重归因与消解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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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2017中国统计年鉴》。

中央主要以财政、考核及监督对地方政府进行干预。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地方财政支出占全部财政支出的比重不断提高。1994—2016年,中央财政支出占财政总支出比重由30.29%下降至14.6%,地方财政支出占财政总支出比重由69.71%提高到85.4%,中央财政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由55.7%下降至45.34%,地方财政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由44.30%仅提高到54.66%(表1)。以2016年为例,地方财政支出占财政总支出比重为85.4%,但地方财政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仅为54.7%,地方财政支出占比比地方财政收入占比高出30个百分点以上。同时,2016年中央公共资源支出主要集中在外交和国防,其他关于公共资源的项目地方财政支出所占的比例几乎都在85%以上,其中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境保护分别达到94.84%、95.88%、99.31%、93.76%(表2)。可看出,中央和地方财政支出与收入两者比重仍然不尽合理。另外,由于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往往不足,城镇公共资源在不同社会群体间的配置难以平衡。例如,中央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进行决策后,中央只投入一小部分,地方政府负责大部分资金投入,地方上财力有限的城镇难以在不同社会群体之间均衡配置有限资源。中央直接管理了许多地方政府可以自主决策的项目,如买什么型号公车、修建学校运动场等,地方政府难以在不同公共服务项目之间和不同社会群体之间均衡配置公共资源。社会保障支出最理想的是由中央政府统筹,但目前仍由地方政府进行统筹。经济增长仍然被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看作最重要的政绩指标,导致了各级官员过度追求本地区的GDP增长,不愿将财政投入到公共服务领域,更愿意投向经济领域以突出“政绩”。除此之外,行政问责的不规范,导致部分官员利用政策漏洞来谋取个人私利,损害公众利益,抑制了城市公共资源向弱势群体的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