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基于贸易方式异质性和所有制类型异质性的估计结果》

《表3 基于贸易方式异质性和所有制类型异质性的估计结果》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融资约束如何影响了中国制造业的出口国内增加值率:效应和机制》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注:***表示在1%水平下显著。

不同所有制类型的企业可能会因享有不同的优惠待遇而引致其所受的融资约束程度存在差异。本文将国有出口企业虚拟变量与融资约束的交互项Sdum×FC、外资出口企业虚拟变量与融资约束的交互项Fdum×FC加入基准计量模型式(1)进行估计,以考察不同所有制类型企业的融资约束对出口DVAR的异质性影响,估计结果报告在表3第(2)列。结果显示,国有出口企业和外资出口企业的融资约束对其出口DVAR的提升不存在明显的抑制作用,但民营出口企业的融资约束对其出口DVAR的影响结果显著为负。这主要是由于中国金融资源错配使得民营企业面临的外部融资环境与国有企业相比较差。一方面,由于政府和国有企业之间的多种利益关联较为紧密,金融资源尤其是来源于国有金融体系的金融信贷资源更倾向于支持国有企业,使得国有企业的可融资金量更多,融资渠道更广(张杰等,2012),挤占了民营企业发展所需的金融信贷资源;另一方面,中国传统的金融体系对民营企业信贷存在着“规模歧视”和“所有制歧视”(靳来群,2015[25];张庆君等,2016[26])。而外资出口企业由于可以从母国获得资金支持,其融资约束对出口DVAR的抑制作用不甚明显。因此,总体来看,民营出口企业的融资约束对其出口DVAR的抑制作用显著大于国有出口企业和外资出口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