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发行的四次特别国债》
资料来源:根据相应特别国债发行的相关文件进行整理。
改革开放以来,在本次抗疫特别国债发行之前,中国已发行过3次特别国债。第一次是1998年为补充四大国有银行资本金发行2 700亿元特别国债,第二次是2007年为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注资发行15 500亿元特别国债,第三次是2017年对2007年特别国债到期部分进行承接续发6 974亿元特别国债是(详见表2)。这三次特别国债均属于专项注资,即为金融机构补充资本金。1998年中国发行特别国债主要是为了解决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高企、资本不足的问题,向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定向发行(工、农、中、建四行分别承购850亿元、933亿元、425亿元和492亿元),认购资金中2 400亿元由人民银行降低存款准备金率获得,另外300亿元源自四大行的超额储备。2007年发行特别国债则是为了筹集即将成立的国家外汇投资公司(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金。
图表编号 | XD00185219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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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1.01 |
作者 | 郑联盛、白云凯、王波 |
绘制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潍坊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