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省际省内人口迁移状况的演变》

《表2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省际省内人口迁移状况的演变》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新中国人口迁移70年:机制、过程与发展》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注:人口迁移规模根据1987、1995、2005、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和1990、2000、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内插并加以适当调整处理得到,迁移率根据全国总人口与推算迁移人口数计算得到。

这一时期,户籍制度迎来了新一轮改革,政府开始“允许已经在小城镇就业、居住并符合一定条件的农村人口在小城镇办理城镇常住户口,以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就近、有序地向小城镇转移,促进小城镇和农村的全面发展”(2),新一轮改革开放,初步打开了农村人口迁入城市的大门,人口迁移进入高度活跃期。1995年总迁移人口大致为1 300多万人,省际迁移人口为350多万,2000年二者分别增加到3 200多万人和1 000多万人,分别增长了约1.89倍和2.41倍(见表2)。进入21世纪,国家先后实施“十一五”、“十二五”发展规划,正式提出多样化的城市发展方针,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同时,户籍制度改革同步推进,初步建立起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对办理小城镇常住户口的人员不再实行计划指标管理。2010年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进一步完善暂住人口登记制度,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实行居住证制度”。户籍制度的改革,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加之“西部大开发战略”和“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先后推出,激发了人口迁移流动活性,人口迁移流动更加活跃,形成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二个人口迁移高峰。2001年迁移总人口3 500多万、省际迁移人口1 200多万,2014年增加到峰值8 205万和2 807万,迁移强度(迁移率)也相应增加到6%和2%左右(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