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互动数字叙事产品情感价值(B3)下属评价指标》

《表4 互动数字叙事产品情感价值(B3)下属评价指标》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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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数字叙事产品的价值评价体系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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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价值指用户在与产品互动过程中获得的情感利益。它包括审美价值、个性价值、情绪价值等。互动数字叙事产品借助数字媒介为用户带来前所未有的情感体验。对于没有“个人”倾向的机器来说,各种可能性实现的几率均等。产品可蕴藏海量文本,且可以利用计算机的链接功能实现文本间的联通。人们运用数字媒介进入充满诸多可能性甚至超出自己想象的世界,叙事空间得到无限延伸。并且,借助3D头盔和数据手套等感知设备,互动数字叙事系统提供的全方位感知体验,还能够激发用户强烈的沉浸感(Immersion)。数字环境中的这种感官体验越逼真,用户越会感觉自己沉浸于虚拟世界中参与活动,从而激发情感,并可能采取更多行动。逐渐地,用户打破“虚拟剧场”(Virtual theater)[41]中的“第四面墙”(The fourth wall)[42],模糊了虚拟和现实的界限,完全沉浸到数字叙事体验中。沉浸感更多地是由技术带来的心理体验。而当用户受特定情感激发,采取行为并看到所带来的结果时,便体验到虚拟环境中的愉悦感,也被称为“主人翁感”(Sense of agency)。在传统文学作品中,人物在每一瞬间所形成的相互关系都是一个情境(状态);情节的发展,可视为一情境向另一情境的过渡。实际上,在互动数字叙事系统中,用户发挥“主人翁”精神,通过采取指令之外的行为导致系统状态不断演变,从而可体验到更多可能性。另外,技术还赋予用户感受“转化”(Transformation)的可能性。利用“变形”(Morphing)把初始图像特征转变为目的图像特征,用户可以在互动数字叙事系统中超越种种类别限制,不受时空、逻辑、本体、语态的限制,从而自由地进入人物意识甚至历史意识中。“转化”的实现主要借助时空并置法(Juxtaposition),即对多个事件或事件序列进行不受时空限制地合理并置。如用户可以同时为多个位于不同地点的模拟市民安排任务,并可以随时从一个场景切换到另一个场景进行观看。这种多元视角的叙事方法,可以使叙事内容更真实地反映复杂的现实世界,也会为用户带来更丰富的情感体验,从而促使用户产生重复体验的欲望。情感价值(B3)层面的下属价值指标可包括沉浸感、主人翁感和转化(见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