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不同国家制定土壤环境基准考虑的生态受体类型》
当确定了制定基准时所需保护的对象后,就要对这个对象所包含的受体进行细化,进一步确定保护受体类型,以生态系统为例,生态受体被划分为土壤动物,植物,微生物,陆上生态系统,水生生态系统5个类型。通过表2可以看出,西班牙和瑞典考虑了所有的生态受体,中国和奥地利只考虑了植物[16-17]。
图表编号 | XD00180839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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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25 |
作者 | 邱荟圆、李博、祖艳群 |
绘制单位 | 云南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云南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云南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