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陕西FOS理事会与台湾地区FOI董事会职责的比较》
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金融申诉专员机构以上海FOS与陕西FOS为代表。通过对比可以发现,陕西FOS理事会的职责与台湾地区FOI董事会的职责比较类似,其职责均包括八个方面:一是修改章程;二是业务计划;三是业务规则;四是预算决算;五是资金管理;六是人员任命;七是内部管理;八是其他。具体情况如表2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80089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3.01 |
作者 | 岳金禄 |
绘制单位 | 上海财经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