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陕西FOS理事会与台湾地区FOI董事会职责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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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金融申诉专员管理机构行业主导模式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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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金融申诉专员机构以上海FOS与陕西FOS为代表。通过对比可以发现,陕西FOS理事会的职责与台湾地区FOI董事会的职责比较类似,其职责均包括八个方面:一是修改章程;二是业务计划;三是业务规则;四是预算决算;五是资金管理;六是人员任命;七是内部管理;八是其他。具体情况如表2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