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税法实务》思政元素设计表——项目一税收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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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育人”背景下《税法实务》课程改革路径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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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作为教书育人的主体,其是否具有思政育人的意识对于课程思政的有效实施起着决定性作用。因此,要保证《税法实务》课程思政育人工作的顺利开展,首先,应加强专业课教师“课程思政,全面育人”建设的引导,让教师改变传统的“重教书,轻育人”的理念,使教师们意识到,自己不仅是专业知识的传授者,更是引导学生有一个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摆渡人”;其次,通过举办师德师风讲座,强化教师自身师德修养,正所谓“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师的一言一行都会潜移默化的影响到身边的学生,身为教师不仅要博学多闻,能够对事物有正确的见解,同时也必须具有良好的道德规范,以身作则,将做人的道理教给学生;第三,定期组织课程思政教学培训,学习思政育人的思想与思政教学方面的技能,不断提升专业课教师的思政理论水平及思政教育能力;最后,加强专业课教师与辅导员的交流,使专业课教师及时全面的了解学生的情况,能够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挖掘“课程思政”的元素,将思政元素融入专业课程中,从而更有针对性的影响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