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口服制剂抑菌效力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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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夏糖浆/半夏止咳糖浆抑菌效力测定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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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未增加,是指对前一个测定时间,试验菌增加的数量不超过0.5 lg

本品为口服制剂,根据《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1121抑菌效力检查法”的规定,本品应达到抑菌效力评价标准(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