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公司诉讼与经营风险》
注:括号内为t值,标准误差经公司个体的聚类调整(cluster),***、**、*分别表示在1%、5%、10%的水平下显著。
接下来验证公司诉讼与经营风险之间的关系。如表5所示,第(1)列至第(3)列分别是对假设H2a至假设H2c的验证结果,分别采用是否涉及诉讼事项(liti_dum)、当年涉诉总次数(liti_count)、当年涉诉总金额(liti_amount)三个公司诉讼代理变量与经营风险(risk)进行回归。结果显示,公司诉讼哑变量(liti_dum)和涉诉总次数(liti_count)与经营风险(risk)的回归系数分别为0.021、0.016,且均在5%的水平上显著。涉诉总金额(liti_amount)与经营风险(risk)的回归系数为0.891,在1%的水平上显著。说明被诉公司的经营风险较大,且经营风险随着诉讼次数和诉讼金额的增加逐步增大。由此验证了第二组假设。
图表编号 | XD00175984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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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25 |
作者 | 纪亚方、栾甫贵、丁一 |
绘制单位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