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各级机构中为医护人员提供“互联网+”服务的比例》

《表4 各级机构中为医护人员提供“互联网+”服务的比例》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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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三级妇幼保健机构“互联网+妇幼健康”发展现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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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的机构为医生提供了一种以上服务(其中省级、地级市、县区级机构分别为54.8%、28.1%和16.9%)。9项服务中,提供机构比例最多的前3项是查询患者基本信息、查看患者检查检验结果和非语音下医嘱、写病历,分别为12.0%、11.1%和9.6%。三分之一以上的省级机构能向医生提供查询患者基本信息、查看患者检查检验结果和查看患者诊疗情况。每一项服务,地级市能向医生提供的机构比例均在20.0%以下、县区级均在10.0%以下(见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