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各级机构中向服务对象提供院内“互联网+”服务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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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三级妇幼保健机构“互联网+妇幼健康”发展现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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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服务对象提供的23种服务中,47.6%的机构提供了一种以上的服务(其中省级、地级市、县区级分别为83.9%、65.6%和43.2%)。提供机构比例最大的前3项是健康宣教、医院信息查询和就医指南,分别占32.8%、26.2%和20.3%。有9种服务,50%以上的省级机构能提供;23种服务中地级市能提供的机构比例均在50%以下,县区级能提供的机构比例均在30%以下(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73855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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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8.15 |
作者 | 罗荣、白晶、潘晓平、叶健莉 |
绘制单位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妇幼卫生政策研究室、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妇幼卫生政策研究室、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妇幼卫生政策研究室、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妇幼卫生政策研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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