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各级机构中向服务对象提供院内“互联网+”服务的比例》

《表2 各级机构中向服务对象提供院内“互联网+”服务的比例》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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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三级妇幼保健机构“互联网+妇幼健康”发展现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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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服务对象提供的23种服务中,47.6%的机构提供了一种以上的服务(其中省级、地级市、县区级分别为83.9%、65.6%和43.2%)。提供机构比例最大的前3项是健康宣教、医院信息查询和就医指南,分别占32.8%、26.2%和20.3%。有9种服务,50%以上的省级机构能提供;23种服务中地级市能提供的机构比例均在50%以下,县区级能提供的机构比例均在30%以下(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