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各级机构中应用“互联网+”技术实现对机构内部管理的比例》

《表5 各级机构中应用“互联网+”技术实现对机构内部管理的比例》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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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三级妇幼保健机构“互联网+妇幼健康”发展现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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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9%的机构应用“互联网+”技术实现了机构一种以上管理功能(其中省级、地级市、县区级机构分别为61.3%、35.4%和23.2%)。8种功能中,能做到的机构比例最高的前3项是移动办公、不良事件报告和绩效管理,分别占15.1%、9.8%和6.8%。省级机构明显好于地级市和县区级机构(见表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