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异质性分析:中间品贸易自由化与中国制造业企业出口产品质量升级》

《表4:异质性分析:中间品贸易自由化与中国制造业企业出口产品质量升级》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中间品贸易自由化与中国制造业企业出口产品质量升级》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注:(1)***,**,*分别表示在1%,5%和10%水平上显著;(2)括号中为企业层面的聚类标准误;(3)回归包含的控制变量与前文一致,限于篇幅省略,备索。

双重差分法的使用前提是不同组别之间必须满足平行(同)趋势假设,否则会影响政策的估计效果。平行趋势假设的含义是,在中国加入WTO之前,一般贸易与加工贸易企业的出口产品质量应该有相同的变化趋势。本文参考毛其淋和许家云(2017)的做法,选取中国加入WTO之前的样本(即2000~2001年),以2000年作为政策干预的年份并采用(1)式的基准双重差分法模型重新进行估计。(8)估计结果如表5第(1)列所示,双重差分法估计量Treatment×WTOpost的系数不显著,这意味着在政策冲击之前,一般贸易企业与加工贸易企业的出口产品质量的变动轨迹是相同的。但是,这样做似乎不能让人信服,因为Treatment×WTOpost的系数不显著也有可能是因为样本量减少导致的。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本文又选取2001~2002年的观测值为样本,并以2001年作为政策干预的年份,再一次进行双重差分估计,检验结果如表5的第(2)列所示。本文发现,双重差分法估计量Treatment×WTOpost的系数通过了5%水平上的显著性检验,这说明在2001年之后一般进口企业出口产品质量的提升幅度比加工进口企业大,这一结论与样本量无关。据此说明在加入WTO之前,一般贸易企业与加工贸易企业的出口产品质量满足平行趋势假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