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四城市总部经济政策内容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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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杭州、南京、苏州四城市总部经济发展政策比较》
注:表中“—”为现有政策中未明确内容,“√”为已有内容,“★”为重点突出内容。
在上述四城市中,各城市在落户奖励方面多为按照其在当地实收资本的一定比例予以奖励;在办公用房/土地租借优惠方面多为按约定人数和标准给予办公购、建房补助或按逐年实缴房租的一定比例给予办公租房补贴,此外在土地购买方面也有相应的“一事一议”政策;在企业壮大/经济发展贡献奖励方面有按照年贡献增量的一定比例核算与高级管理人员个人薪金所得形成的区财政贡献部分的一定比例核算两种形式;在人才政策方面包含但不仅限于户籍、参保、医疗保健、子女入学、居留与出入境、个人荣誉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和便利服务;在投资融资优惠方面有放宽各类投资公司设立的资本要求、搭建灵活的资本流通渠道、开放本地区资本市场、提供各类相关支持政策等内容;在进出口优惠方面有简化进出口手续、优化业务办理流程、予以创汇补贴等内容;在税收优惠方面多为按照税收增量对地方的税收贡献额给予一定比例奖励的形式。
图表编号 | XD00172551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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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7.25 |
作者 | 王林杰 |
绘制单位 | 宁波大学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